发布时间:2022-10-26 00:00:00 | 阅读次数:
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办法》和《关于规范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优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申报计划:施工单位应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向工程所地提出创建申请,明确创优目标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措施,需提供如下纸质和电子版资料:
(1)《荆州市优质工程奖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计划表》、《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项目清单》;
(2)《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3)《施工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申报项目的创建计划和方案;
(5)申报项目的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二)申报评审:申报项目已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活动且符合申报节点,经工程所在地推荐、属地建管部门合法性审查同意,提交如下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
1、单列资料(不装订)
(1)《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创建申请表》;
(2)《荆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审申报表》;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装订资料:
(1)现场创建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的工作总结及亮点做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的管理人员任命文件,以及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申报单位自查安全检查评分表;
(4)反映工程基础、主体、装修各阶段施工的主要部位(门头、施工现场全貌、基础、主体结构、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和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情况的原始照片若干张(格式及尺寸一致),并加文字说明。
(三)申报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按照《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评价办法》(鄂建质安协〔2022〕20号)文件执行。
二、以下工程不列入申报范围
1、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2、因安全生产不符合要求受到县(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信用惩戒在惩戒期内的;
3、工程因故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一年以上的;
4、没有提出创建申请,未纳入当期创建计划、实施全过程培育的。
三、时间要求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
联系电话:0716—8886817
邮箱:1469692877@qq.com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江津中路235号东五楼
附件:
1.荆州市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申报计划表.xls
荆州市建筑业协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