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2-21 00:00:00 | 阅读次数:
鄂建文〔2018〕6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省厅制定了《省住建厅关于服务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服务建筑业民营企业发展的十条措施.docx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9日